玉林市原副市长禤甲军因受贿获刑十年六个月

南宁晚报 2020-12-10 05:30 大字

本报讯(见习记者禤智君通讯员郭信志 仇春富)12月9日下午,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玉林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玉林市原副市长禤甲军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禤甲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禤甲军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悉,1999年至2019年,被告人禤甲军利用担任兴业县委常委、县长,陆川县委书记,玉林市委常委、博白县委书记,玉林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工程款拨付以及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弟禤兵(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共计917万余元。

被告人禤甲军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退出赃款280万元,并积极缴纳罚金。此外,禤兵也退出了赃款211.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禤甲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17.662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禤甲军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认罪悔罪,可从轻处罚。禤甲军家属代其退出赃款并缴纳罚金,禤甲军也愿意将收受的涉案房产、车位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所述,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新闻推荐

奏响招商“三部曲” “三企入桂”出成效

招商引资,一直都是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尤其是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双重任务下,招商引资便...

兴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兴业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