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执行时遇上被执行人送母就医,主动护送其母 刚柔并济调解 达成和解协议
本报讯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罗华宇) 近日,一早就要出门的被执行人李某被兴业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堵个正着,不得已将自己的宝马汽车交由法院扣押。随后,经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李某和另两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事情要从2019年11月6日说起,当时兴业县某混凝土公司与徐某、李某、吴某在兴业县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徐某、李某、吴某分期给付货款120多万元给兴业县某混凝土公司,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于2020年9月30日前逾期未偿还完毕的,则再须支付2019年11月6日前的利息40多万元。达成调解协议后,徐某、李某、吴某一直未按期还款,混凝土公司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一早,执行法官便出现在被执行人李某家门口,给李某来了个措手不及。原来,李某正打算开车送母亲到县城医院看病,执行法官的到来让他有些惊慌失措,但他还是以需用车护送母亲去医院看病为由,不愿将自己的宝马汽车交由法院处置。执行法官决定先解决当务之急,坐上李某的汽车,一路和李某家属护送其母前往医院看病。知道躲不过了,李某只能将宝马汽车开到法院,交由法院扣押。
为促成案件顺利执结,执行法官随后召集案件的其他两名被执行人徐某、吴某和混凝土公司到法院进行调解。起初,李某等3人互诉自身困难,互相推脱,表示无法偿还债务,眼看调解进入僵局,执行法官刚柔并济,耐心释明法律和说明利害关系,希望李某等人积极兑现混凝土公司的合法权益,混凝土公司也要考虑李某等人的生存保障和基本权利等。经过法官调解,李某等3人与混凝土公司各让一步,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等3人在2020年6月底前先将货款本金偿还完毕,剩余利息则给多一个月的偿还期限,至此案件得以顺利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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