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饲料款十余万 法官两次上门调解促还款

玉林日报 2020-03-27 07:16 大字

本报兴业讯 “你好,我是兴业县法院的法官,现在想向你了解你与梁某饲料买卖合同的一些情况……”主办法官正通过电话向被告袁某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近日,兴业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山心镇五星村村委会,对饲料买卖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事件起因是原告梁某与被告袁某父子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有猪饲料买卖生意往来。被告袁某使用原告提供的猪饲料,经双方结算后确认被告尚欠原告饲料款十余万,经过双方协商,写下欠条并约定还款期限和还款额度,后被告袁某以没钱为由拖欠饲料款,原告追讨无果后诉至法院。

在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及相关文书后,案件如期开庭。开庭当天,原告按时到庭参加庭审,被告袁某父子均未到庭,法庭依法缺席审理。在庭审中,原告恳求法庭介入调解,并称如能调解,其愿意放弃利息。

法官考虑到目前处在疫情防控期间,又值春耕时期,同时被告袁某父子不愿到法院进行调解。主办法官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上门开展调解工作。第一次到袁某家时,由于其外出务农无人在家,调解工作无功而返。

为了确保双方当事人都能准时到场,主办法官再次上门,将调解场地更换至村委,并通过村委干部的协助,通知被告袁某父子按时到场。调解当天,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对争议较大的结算数额组织双方重新核对。被告提出因养殖亏损导致还款困难,一时无法凑齐还款,原告体谅到被告的难处后提出可分期还款,每月约还款2000元,最终双方对还款方式也达成了共识。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确认。(杨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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