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骨头案”被啃下
本报兴业讯 5月10日,兴业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威慑力。
2009年6月9日,李某等4人声称某供销社所有的收购部内空地的土地使用权为其4人所有,并在空地上搭建木棚居住。李某等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该供销社的正常经营,该供销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等人拆除搭建的木棚并搬走搭建的所有材料,恢复原状,停止侵权;赔偿某供销社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李某等人拒不履行且态度恶劣,某供销社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当天,兴业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法警共20余人统一着装前往执行现场。抵达现场后,法警用警戒线隔离出执法区域,疏导围观群众后,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在强制执行的同时,执行人员再次不厌其烦地对被执行人李某等进行法律宣传和解释说服工作,劝其主动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度情绪失控,冲击执行现场,执行干警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在执行人员的耐心疏导下,被执行人态度开始转变,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人员。
经过近4个小时的清理,现场得到恢复,并与某供销社完成确认手续.案件成功执结,打击了老赖嚣张气焰,树立了法律威严,当地群众对此称赞不绝。
(符婷婷 陈榕秋 谭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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