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离婚时,她对丈夫隐藏了两套房 最终法院对这两套房进行了分割

玉林日报 2017-03-20 15:1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剑红 通讯员 李永健)两套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离婚时被女方隐瞒。男方后来发现,遂将前妻告到法院。面对前夫的指控,前妻不得不承认了自己隐瞒的事实。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两套房子进行了分割。

丈夫服刑期间妻子起诉离婚

梁某和黄某(女)于2003年相识相恋,2004年登记结婚,2005年生养了一个女儿。婚后,两人由于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薄弱,并且性格各异,经常发生争吵。2008年,梁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丈夫犯罪入狱,妻子黄某对这段婚姻更加心灰意冷了。2013年5月,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黄某以夫妻双方没有感情为由,到玉州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孩子跟随梁某,但由黄某抚养至梁某出狱;位于兴业县县城的一处房产归黄某所有。对此,梁某没有任何异议。

离婚后发现前妻隐藏两套房

2015年5月,梁某刑满释放。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偶然得知,在自己服刑期间且和黄某还没有离婚时,黄某购置了另外两处房产。依照法律的规定,这两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梁某这才知道,原来黄某在离婚时,对他隐藏了夫妻共同财产。

梁某遂向玉州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这两处房产进行分割。

法院依法分割共有财产

玉州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房产是在双方尚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庭审时,被告黄某也承认了上述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了分割。

法官说法:财产是在原、被告的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虽然原告之前犯错入狱,但也不能否定其对财产的共有,因此在分割时一定要依法依规处理,不能故意隐藏。

新闻推荐

“三去一降一补”玉林市推进供给侧改革

本报讯(记者陆小青通讯员陈静)今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玉林市着力加强“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和竞争新优势,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在巩固...

兴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兴业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