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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遭电击落下终身残疾

玉林晚报 2016-03-30 09:13 大字

花季少女放学回家途中,双脚踩到因雷电劈中断落在田埂上的高压线,落下了终身残疾。近日,驻玉州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工作站的调解员通过诉前调解,少女获赔80万元。

高压线被雷电劈中断落田埂 少女不知情踩到致残

农某是兴业县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2010年6月25日下午,她像平时一样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当路过一处田埂时,她双脚踩到高压线,遭受高压电击,当即倒地昏迷。

原来,该田埂上掉落有先前因雷电劈中断落的高压线,当时当地村民已经向玉林市某公司反映,但该公司并没有立即作停电处理。不知情的农某路经此处时遭了殃。

附近的村民看到农某昏迷后,飞奔到农某的家中告诉其祖父,并向当地村委反映高压线断线掉落的情况,当地供电所得知后立即停电救人。

下午4时左右,农某被送往当地卫生院抢救,由于农某伤势过重,生命危在旦夕,经过两次转院抢救,终于把农某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

农某在医院医治了4年多时间,保住了性命,却落下了终身的残疾。2014年11月28日,农某被鉴定出左下肢的伤残程度构成六级伤残,右下肢八级伤残。

诉前调解 少女获赔80万

事故发生后,玉林市某公司已经支付了农某的医疗费。农某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把玉林市某公司诉至玉州区法院。

驻玉州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工作站接手该案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在掌握该案事实的基础上,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进行说法教育。指出企业在这一事件中存在着侵权过错行为。农某已经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给她今后的生存和生活增加不少困难,更换假肢、就业、生活的维持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撑。鉴于企业的过错程度,应从经济上和精神上给予原告相应的赔偿和抚慰……

经调解员调解后,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玉林市某公司于2016年2月8日前一次性支付住院伙食费、护理费、换残疾假肢费、残疾赔偿金等80万元赔偿款给农某。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目前,这笔赔偿款已赔付到位。

(记者陈梅通讯员吴佳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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