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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四个着力点 全面增加农民收入

玉林日报 2013-12-19 01:51 大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对以农民为主体保障收入提出来的一个新的方向,落实的一个新的举措,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和保障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手段。兴业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村稳定了全县才能稳定,农民富裕了全县才能富裕。笔者认为,兴业县要在2020年实现与全市全区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因地制宜,广辟渠道,重点实施四大增收行动,着力增加农民经营性、工资性、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

一、壮大现代农业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兴业县人多地少的现实情况使得家庭经营性收入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中显得更为重要,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支柱,要着力加强粮源基地和特色农业基地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大宗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优势产业带,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加快现代畜牧业向养殖小区、龙头企业聚集,向高质化、特质化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产业“345”工程,即:建设国家现代农业、国家农业标准化种植、广西禽畜产业化“三个示范区”,实施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基地化、品牌化“四化强农”战略,壮大粮食、生态园艺、生猪、三黄鸡、林化“百亿元五大产业”,形成产业链比较完整、核心竞争力强、综合效益高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确保优势特色产业在农民收入倍增中的基础性地位和核心带动作用。要加快培育和规范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立规模化生产基地,推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高效快速发展。完善农业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加工基地,发展精深加工,推广产后贮藏、保鲜等初加工技术与装备,实施订单生产,开展连锁经营。

二、推动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第二大构成部分,2012年兴业县农民工资性收入达2174元,占人均纯收入的33.5%,比上年增长26.7%,因此加速推进兴业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必将可快速提高整体农民收入水平。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扩大劳务经济发展空间,科学布局劳务输出走向,大力开展区域劳务合作,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建立有效的劳务对接协作机制。强化劳务输出服务,积极建立培训、就业和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全面完善小城镇发展规划,在资金扶持、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等方面重点支持小城镇建设。加强批发市场、物流体系和信息网络规划建设,支持农副产品加工、小五金等产品发展,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加工村、加工镇。引导推进农民进城务工。充分发挥外出务工人员的技术、资金、信息优势,引导扶持外出就业农民回乡创业,重点鼓励和帮扶有一定技术和管理能力、积累一定资金的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

三、落实惠农政策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农民转移性收入是农村家庭人均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要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既能加快和促进形成现代农业,又能降低农民农业生产成本,相对提高农民收益水平。要加大县、镇两级财政对农民生产性补贴的投入,推动农业降低生产成本,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抓好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种粮、良种、农资、农机具、能繁母猪、森林抚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林业保险等各方面补贴相关工作,确保政策力度不减弱、农民实惠不减少。深入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和“雨露计划”,强化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等重点地区的扶贫,引导农村贫困地区农户发展高效农业、家庭工副业。重点实施1个自治区级“十百千”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创建2个年销售额亿元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和6个产业化扶贫示范村,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结构,提高困难群众的经济收入。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到2015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降低农民文教卫体支出负担,力争到2015年,基本完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农家书屋和一个篮球场。

四、加快产权改革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衡量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作为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提供一些多元化的途径,这样才能让农民群众充分分享到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兴业县现在正积极推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农村“六权”确权登记颁证,促进农村资产资源权属明晰化、配置机制市场化、产权要素资本化、管理监督规范化,到2015年将基本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基本收入的前提下,要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享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中的增值收益,提高农村土地价值。要鼓励农民通过土地经营权、资金、资产入股等方式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资本保值增值。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有效实现形式,对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股到户,让农民享有按股分红的权益。

(作者系兴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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