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危改资金“晒”在阳光下
本报讯(记者陈立萍通讯员庞文)近年来,兴业县采取有效措施,把危改资金“晒”在阳光下,让危改资金切实落到真正需要的困难家庭。
■■“四级审核关”堵截虚报谎报
从2011年开始,兴业县严把农户申请、村民民主评议、乡镇政府把关、县住建局审批“四级审核关”,对个人申请、村级审批证明、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国土审批手续和计生证明六个方面的资料进行细致、严格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退回理由。这样,就堵截了确认危改户对象随意性、村干部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农户索取好处费以及虚报、谎报的现象。
■■“民主抽签关”杜绝暗箱操作
公平、公开、公正,是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的“生命线”。为杜绝在分配过程中出现人情房、关系房以及暗箱操作等问题,兴业县经过多方研究、探讨和实践,推出了“抽签”的做法。即在指标不够分配的情况下,由村委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进行抽签,直接一步到位。比如2012年卖酒村符合申请条件有30户,而危房改造指标8户,就通过“抽签”产生。在抽签过程中,充分体现广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乡镇纪委、监察室、村监委和群众代表现场监督,真正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三级公示关”接受群众监督
只有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才能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兴业县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采取“三级公示”的办法,即先在村屯公开栏进行公示,再到镇进行公示,然后在县政府网、县反腐倡廉信息化综合平台和电视台进行公示。在公示过程中,如果出现举报或投诉情况,县纪委和乡镇纪委监察室将派专人详细调查了解,掌握实情,凡虚报、瞒报、谎报的申请家庭将一律取消资格,如果是村干部违纪违法的将严肃惩处。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兴业县先后公示农村危旧房改造的2070户没有不符合危改条件的,有效避免了“错补”“漏补”“人情补”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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