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扫把引争执暴躁男挥刀砍人
本报兴业讯兴业县葵阳镇某村村民陈某彩。因谈论一把扫把而砍伤他人,近日被兴业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还要承担受害人黎某的全部医疗费和额外赔偿8000元。
2012年8月9日中午,在葵阳镇某村的一颗一大榕树下,黎某与吴某正在兴致勃勃的聊着卖扫把的事情,大家正为刚刚成交的扫把生意而兴奋着。陈某彩正在旁边磨刀,听到别人谈论得正兴奋,自己也跟着凑合了进来,就因为在卖扫把上的一个观点不一致,陈某彩和黎某争吵了起来,一时激动的陈某彩竟用正磨得锋利的镰刀往黎某左手部打了两下,致黎某构成轻伤。
案发后,陈某彩赔偿了被害人黎某的全部医疗费,并另赔偿8000元,得到被害人黎某的谅解。
兴业县人民法院根据陈某彩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了以上判决。陈某彩的行为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激动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自己走上万劫不复的道路,凡事要三思而后行。(王世妮)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梁智华)2月28日上午,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兴业县有一个钓鱼爱好者从该县石门水库钓起一条特大本地塘角鱼,长约1.10米,重达7.6公斤,堪称“塘角鱼王”。 &n...
兴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兴业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