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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公安民警放生野生动物

玉林日报 2012-11-04 04:28 大字

本报玉林讯11月1日,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将查获的一批野生动物运到兴业县东龙水库附近林区,进行野外放生。

该局从2012年10月29日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打击破坏迁徙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对全市经营野生动物的场所及途经玉林辖区有嫌疑运输野生动物的车辆进行清理检查,该局共查获了自治区级保护野生动物鸟类(蛇类)共1100条(只),有力打击了各类破坏迁徙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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