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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大调解力促大和谐

玉林日报 2012-05-11 05:35 大字

本报兴业讯近日,在兴业县葵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室出现了一幅喜人景象:在葵阳镇、城隍镇人民调解员和司法、综治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见证下,何姓群众代表与谭姓群众代表握手言和,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至此,困扰两镇群众的坟山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成功地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发生。近年来,兴业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地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去年以来,兴业县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专项攻坚克难活动。该县组织领导干部深入村组、企业等,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陈年积怨和新的纠纷苗头,及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进一步强化调解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完善“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援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大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认真做好群众来访的登记、解答及法律咨询专线接听工作,在预警、排查、调处、回访等环节中,层层落实,努力做好每一环工作。同时,加大力度对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健全四级调解网络,重点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统计台账管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使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统一,规范各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镇级调委会实现了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调解台账,达到“六有”、“四规范”标准。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1250人,全年共开展了16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011年,兴业县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204件,调处成功5036件,调解成功率达96.8%。

山林、水利、土地等“三大纠纷”是最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直接因素。兴业县高度重视“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建立和健全覆盖县、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纠纷的工作机构,进一步理顺调处工作机制;由县调处办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指导、协调各镇依法依规办理“三大纠纷”案件的调解和调处。此外,兴业县把“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列入绩效目标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年度案件调处化解目标任务,把案件调处化解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实行绩效跟踪考评,促进了“三大纠纷”的调处。去年,该县共受理“三大纠纷”案件47起,结案45起,调结率达98%,有力地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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