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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村平安和谐的“守护神”

玉林日报 2012-03-09 05:59 大字

“有矛盾纠纷,找‘大肚友\’。”在黎村,威望很高的“大肚友”名叫黎祖友,是兴业县石南镇黎村原村委会主任。黎村曾是石南镇上出了名的“打架斗殴”村。2002年,黎祖友担任村委会主任后,积极探索农村普法和依法治村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使黎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提高,村风民风有了很大转变。近几年来,黎村先后荣获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玉林市人民调解工作“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广西村民自治模范村、广西交通安全先进村、广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等荣誉称号,黎祖友也荣获2006年—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模范荣誉称号。

学法用法的“排头兵”

该村一户黎姓人家违反村规划建房,占用了村道,村干部上门劝说10多次,也没能让他放弃占道建房的念头。在依法要求其停工后,黎祖友想出了村民“公开评议”的办法,他组织各村民小组派出村民代表共30多人来到这户人家,现场说法评理:占用村道建房是违法行为,影响群众出行,全村人都不会同意。经过这番教育,这户人家心服口服,自觉纠正了错误行为。

“要懂法明理,不管任何事情,只有依法律讲出道理来,才能让人心悦诚服。”黎祖友如是说。他十分重视自身法律知识的充实和学习,每天收看《今日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电视节目。同时密切结合村中的工作实际,学习了《民法通则》、《婚姻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使群众在解决矛盾纠纷时有法可依、有理可循,他还组织村两委干部将与农村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收集整理,放在办公桌上,方便群众随时查阅,依法办事。法制宣传的“领头雁”为使村民学法、知法、守法,黎祖友将普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逢春节、“五四”青年节、“三八”妇女节等,都组织群众开会、座谈、举行各种文体活动等,将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会、寓教于乐,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的熏陶。同时,对那些具有不良倾向的青少年,他邀请派出所干警前来说法帮教。

“村规民约”是教育、规范村民遵纪守法的“法宝”。过去,黎村一些群众办白事好面子爱铺张,相互攀比之风愈演愈烈。有一户人家办白事,用了300公斤米煮饭还不够村民吃流水席兼打包,这家的主妇气得丢下饭锅,当场大哭起来。这件事深深触动了黎祖友,心一横,他做了一个决定,要把简化白事操办写入“村规民约”。村两委草拟了制度:酒席不能上全鸡全鸭,不用名贵酒水,菜式分量有限定;无论是谁家办白事,村干部先去厨房检查,符合规定才通知村民去参加,凡铺张浪费者村民一律不去参加、不帮操办。村民对这样的规定很支持,很快就改掉了这种铺张浪费的歪风陋习。

“村规民约”还明确禁止吸毒,全村人对吸毒者都自觉远离,使吸毒者无地自容。以前,黎村曾有一名吸毒人员,在黎祖友的帮教下成功戒毒,如今黎村再无吸毒人员。

矛盾纠纷的“和事佬”

近几年来,黎村平安和谐,老百姓每有纠纷,都有村干部当“和事佬”耐心调解,真正做到了“矛盾纠纷不出村”。黎祖友是“和事佬”中的尖兵。“每当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解决、双方握手言和的时候,也是我最快乐、最欣慰的时候……”黎祖友如是说。

黎村和相邻的东周村有上百年的恩怨。两村群众共用一条水渠,遇上干旱争抢农业生产用水,以致两村群众互相不往来、不通婚,打架斗殴时有发生。年轻时曾亲身参与过抢水斗殴的黎祖友对双方的流血事件耿耿于怀,他上任后,想方设法改变两村百年来敌对的局面。他寻找合适时机,带领黎村两委干部来到东周村走访、商谈,主动向东周村伸出“橄榄枝”,并与东周村两委达成了和好共识。两村就生产用水进行了友好协商,并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遇上干旱,轮流用水。至此,两村没有再发生过抢水打架斗殴的事件。为巩固两村友好关系,黎祖友鼓励两村的年轻人通婚,村里立了“规矩”,第一个嫁娶东周村人的村民,村委会奖励2000元。黎祖友还承诺,他个人掏腰包再奖励1000元。很快,黎村一个姓梁的小伙子爱上了东周村的一位姑娘,新婚那天,黎祖友主婚,两村群众前来道贺,热闹得像过节一样。如今,两村年轻人结成连理已有10多对。逢年过节,两村就舞龙舞狮互相拜年祝贺,并不时联合开展文体活动,增进两村群众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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