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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隐患不小

玉林日报 2012-01-06 06:23 大字

本报讯(记者叶万松通讯员蓝志华)春节临近,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又开始抬头。近日,兴业县卖酒镇竟有一户人家在家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结果被公安机关查处,屋主畏罪出逃,恐怕春节都难以与家人团聚了,教训十分深刻。

2011年12月27日,兴业县公安局卖酒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卖酒镇乐太村下一社,有人在家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接报后,卖酒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调查,摸清了非法生产窝点的详细地址及生产运作情况,随后迅速制定作战计划。当天,该所全体民警一齐出动,查处了这个非法生产窝点,现场查获一批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经查,屋主是该村村民梁某某,其利用家中房子比较偏僻的有利地形,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并利用食品、灯具等包装盒进行掩饰,大量生产违规、违禁的易燃易爆物品,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目前,梁某某已外逃。

民警查处该窝点时,当地群众见到民警将一箱箱的非法易燃物搬出,无不拍手称快。群众纷纷表示:这些非法物品危害最大了,严厉打击这种非法生产行为,才能消除群众的安全隐患。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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