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个逃犯漏网!! ——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网行动”纪实
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清网行动”,玉林交警临战受命,领受31名道路交通肇事犯罪在逃人员的追逃任务,占全区交通肇事追逃任务总数的五分之一。经150多天日夜征战,10月26日,随着成功劝导第31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玉林交警圆满完成了追逃任务。为此,玉林交警办案民警追逃行程达86300多公里,足迹遍布7个省37个地级市139个县。
警民联手“清网”
玉林交警支队利用板报、公益广告、文艺会演、广播、报纸、电视台、QQ、微博、短信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声势浩大的“清网行动”宣传,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提供追逃线索,形成“全警追逃、社会参与”的战斗阵势。16000份《关于鼓励公民举报在逃犯罪嫌疑人的通告》贴到了各街道、村屯,并在要道、繁华地段张贴;各基层大队向辖区所有的在逃人员家庭送达了《致在逃人员亲属的一封信》;交警系统统一规划制作和使用“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QQ”、“举报邮箱”,使“全警清网”上升为“全民清网”。
这一切,都仅仅是个开始,等待民警的是更多更繁杂的工作。
“功夫”软化“顽石”
1999年3月24日,谭某某驾驶一辆大货车行驶至容县至藤县方向路段,与对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后潜逃。今年8月,谭某某被列为公安部“清网办”第一批挂牌督办追捕的逃犯,成为玉林乃至广西交警系统必须尽快拿下的“硬骨头”。
为了攻下此案,支队长苏崇武亲赴容县交管大队督战,并强调“攻心为上,要‘软化\’谭某某这块‘顽石\’”。容县交管大队为此成立了专案组,办案民警对谭某某的社会关系进行了全面排查,获取了谭某某的父母、妻子、妹妹以及5个兄弟的住址、通信电话等基本信息,随后不厌其烦地上门或电话开展各类谈心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家属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规劝谭某某早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8月19日,谭某某主动投案自首。此案成为广西公安机关“清网行动”期间拿下的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一个案件,对在逃犯罪嫌疑人起到了“敲山震虎”的震慑作用。
“攻坚”扬警威
对拒不自首的在逃人员,玉林交警实施强力缉捕。
今年1月6日,杨某某驾驶一辆多功能拖拉机致一人死亡后外逃。容县交警多次上门讲政策,动员其家属规劝杨某某投案自首,未果。9月27日,专案组民警驱车赶往广东省惠州市,全天候布控,终于在10月1日将杨某某缉捕归案。
2002年1月19日,覃某某驾驶一辆大货车由贵港往玉林方向行驶至国道324线1513Km处时,撞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走的两名男子。事故当晚,在医院疗伤的覃某某畏罪潜逃。“清网行动”开始后,兴业县交管大队专案组民警多次规劝覃某某自首未果,于是加大缉捕力度,千里追逃,经过3个多月的征战,最终于10月22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综合市场,将覃某某缉捕归案。
“清网”筑和谐
玉林交警准确把握“清网行动”的本质意义,将“清网行动”与“理清历史积案,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困难,减少社会隐患”紧密结合起来。
10月31日下午,一名安徽籍男子在亲友陪送下不远千里,把一面印有“忠于职守,为民服务”大字的锦旗,送到玉林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送锦旗者便是玉林市“2009·5·3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人谢朝忠。当年事故发生后,谢朝忠匆匆逃离玉林回到家乡躲藏,但从未敢在家里住过一晚;虽有技术,却不敢堂堂正正去找工作,只在路边接一些零活,挣钱少得可怜;虽有一对子女,却不敢带孩子们进城玩一玩。他白天提心吊胆,夜间不敢安稳睡觉,看见警察心就慌,看见警车头皮就发麻。两年时间,他变得十分憔悴,苍老了很多。“清网行动”中,玉林交警多次上门与其亲属交谈,讲清政策,谢朝忠终于在10月26日投案自首,结束了逃亡生涯。谢朝忠自首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很快与受害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受害者家属5.5万元,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现在,他觉睡得香了,可以堂堂正正地和家人团聚了,也能光明正大地去找工作了。他动情地说:“交警同志让我恢复了做人的自由,真的很感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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