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故意毁财物 被警方拘留得不偿失

陕西农村报 2019-02-15 07:0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马凯)近日,绥德公安快速出警,成功处置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王某某行政拘留。

2月10日,绥德县公安局辛店派出所接到紫园小区物业报警称:小区电动栅栏被人故意毁坏。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调查,2月10日凌晨4时许,王某某醉酒后乘坐自己的白色越野车回到绥德县紫园小区,因王某某在紫园小区没有停车位,故小区保安不让王某某的车进入小区。王某某强行把小区大门进车道闸扶起,导致电动栅栏被故意毁坏,让与其同行的杨某驾车强行进入小区。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王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愿积极配合小区物业修复毁坏物件。王某某因故意损坏财物被依法行政拘留。

新闻推荐

铁路情侣相约在零点37分 1分52秒的相聚 见证他们的坚守

铁路情侣郝康和雷杰一对铁路情侣,春运期间,他们坚守岗位、坚守梦想,2月4日子夜时分的一次短暂相聚,见证了他们的坚守。...

绥德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绥德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