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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河滩种树4000棵 七旬翁突被告知种树违法

华商报 2015-08-13 17:28 大字

8月11日,神木县乔岔滩乡成壕湾村,挖掘机正对王民财种植在河滩的树木进行二次损毁本组图片

河道里被毁掉的杨树

华商报讯(记者李敏)近日,77岁的神木县成壕湾村村民王民财,因阻拦施工队破坏自己种了18年的树林被公安机关带走,得知父亲被带走,王民财的儿子王安伍怎么也想不通,父亲辛苦种了18年树怎么就成了违法行为。

当事人:

18年来没人管过 突然说违法 是否为逃避工程赔偿

1998年,为响应国家植树造林、保持水土的号召,神木县乔岔滩乡成壕湾村村民王民财在村里河滩附近开始种树。多年来,已经形成了总面积十亩、总计4000余棵的杨树林,成为保护河滩生态的护堤林木。由于年事已高,加上儿女都进了城,王民财和老伴已经多年不种地,这片树林成了他所有的财产和精神寄托。

然而今年8月1日,乔岔滩乡政府工作人员来到乔岔滩乡成壕湾村告诉77岁高龄的王民财,他在村里河滩旁种的树属于违法行为,同时拿出一份协议,要求王民财承认他在河滩栽种树木属于违法行为,并签字确认。

“我花了18年时间,才辛苦种下这4000多棵树,怎么说违法就违法了。这么多年来也没有管理部门来说河滩上不能种树,如今突然说是违法行为,实在难以接受”王民财当场拒绝签字。不久后,王民财才知道,神渭输煤管道建设工程要经过他的树林。王民财认为,也许就是为了避免赔偿和纠纷,乔岔滩乡政府才要求他承认在河滩种树是违法行为。而乔岔滩乡人大联络组长李志军也告诉王民财,神渭输煤管道属于省级重点项目,所有的阻碍都要为其无条件让道。

乡政府:

河滩种树本身就属违法行为 早想清除但没资金支持

8月2日,铺设输煤管道的工程队派人前来和王民财协商赔偿事宜,但由于双方对于赔偿数额的要求差距过大,并没有达成一致。8月3日晚,施工队突然开着挖掘机进入树林,大肆推倒树木,王民财得知后赶到现场进行阻拦。几天后,施工队又进行了二次树木损毁,总共有400余棵杨树被毁。8月11日下午,王民财再次阻挡施工队推树时,被高家堡派出所民警用手铐铐了起来带回派出所。

“河滩本来就不允许种树,这违反了河道管理条例,群众对此意见也很大。我们早就想清除,但没有资金支持,这次运煤管道要经过这里,非法种植的树木自然要无条件清理。”乔岔滩乡人大联络组长李志军称,如果是个人在自家的自留地上种树,运煤管道工程占用肯定会予以赔偿,但王民财在河滩种树,本身就不合法,所以没有办法做出赔偿。

对于李志军的说法,王民财表示,自己从1998年开始在此地种树至今,无论村上还是乡上没有人告诉他们河滩附近不能种树,而如今不仅18年的辛苦付之一炬还背上了违法的罪名,这是他们无法接受的。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王民财的情况不属个例,在输煤管道工程经过之处,有多个类似王民财的村民十多年前在河滩种了树,乔岔滩乡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对王民财采取强制措施也是出于杀一儆百的考虑,如果都按高标准赔偿,那么很多村民都会出面阻挡施工。

派出所:

抓人因其阻挡施工 双方协商一致就放人

“18年来,我父亲一棵一棵栽种了这些树,怎么突然就成了违法的事,如果不是输煤管道要经过,恐怕永远不会有人理会老人种的树,现在为了避免赔偿就强行认定违法,这样合适吗?”得知老父亲被派出所带走,王安伍心急如焚,但也无计可施。

对此,神木县公安局高家堡派出所所长李鹏称,王民财长期阻挡输煤管道工程建设施工,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便对其进行了传唤协助调查。他说:“其行为已经构成阻碍企业秩序,但目前还没有最终定性,如果他和施工方就补偿能协商一致,我们就会放人,如果不能,我们向上级汇报后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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