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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检察院推出六项措施 严打非法集资犯罪

三秦都市报 2014-11-26 13:12 大字

本报讯(王铁林高爱华记者张玲)非法集资犯罪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秩序,对受害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为社会的不稳定埋下了隐患。自处非工作开展以来,榆林市神木县检察院站在神木经济“二次创业、转型升级”的政治高度,遵循“以调为主、打调结合、综合实施、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

一是把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重中之重”突出打击。坚持区分性质、分类处置、打调结合的总原则,与法院、公安机关、县处非办积极配合,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为工作重点,对于此类案件高度重视,对于受理的批捕起诉案件,由业务骨干专人负责、限期办结,重大案件由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依法打击犯罪,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二是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该院牢牢把握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切实履行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及时有效惩处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惩处力度,坚决予以打击不手软,切实保证办案质量,提高诉讼效率。

三是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严格依法办案,认真核查事实与证据,依法打击了一批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及时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加强与公安机关及内设机构之间的配合,形成侦、捕、诉为一体的案件线索沟通、移送机制。为县处非办抽调2名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扎实推进全县处非专项工作。

四是依法追究非法集资案件第三方的相关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今年3月27日“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追缴涉案财物,明确告知占有人有关资产为赃款、赃物并责令按时归还涉案财物,不按期退还的,将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批捕。

五是积极参与打“老赖”专项行动,依法追缴涉案财物。积极参与县上开展的打“老赖”行动,与县打非办、公安局、法院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穷尽一切司法手段,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对于犯罪嫌疑人恶意转移资产、资金,逃避还债的,一律依法改变定性,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凡是协助转移资产、资金的,一律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多措并举追缴嫌疑人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地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严格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不得厚此薄彼,坚决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六是搞好信访接待和释法说理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涉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非常敏感的工作。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受理的有关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信访案件认真审查,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为来访者提供了详细的法律咨询,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受害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办案中妥善处理受害人反映的各种问题,向案件受害人讲清法律规定,多讲几个为什么,积极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平和理性维权。坚决杜绝就案办案、一诉了之等对待群众缺乏热情的现象,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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