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阻碍疫情防控 一女子获刑

玉林晚报 2020-02-24 06:3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梅 通讯员 肖剑阳)2月19日,容县人民法院通过“云”视频系统公开审理被告人韦某婷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并当庭宣判,韦某婷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该案是容县法院快审快结的第二起涉疫情案。

2月14日,韦某婷在疫情形势严峻期间,外出到容县黎村镇黎村圩购买生活用品经过疫情防控监测点时,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暴力抗拒工作人员做登记、测量体温的工作,砸打工作人员,扰乱正常的疫情防控秩序。

法院认为,韦某婷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认罪认罚,给予适当的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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