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贼花重金学攀岩 徒手爬楼盗窃 攀爬楼层最高达到第10层,4个月偷了几十万元财物

南国今报 2019-02-27 16:01 大字

图为黄某在指认作案现场。容县警方供图

今报南宁讯(记者吕海锋通讯员梁梦佳覃婉辰)容县人黄某是一名盗窃惯犯,常通过攀爬住宅楼外墙入室盗窃。他平时经常健身,甚至坐牢时也坚持每天做俯卧撑。刑满释放后,他还专门到健身房学习攀岩技术。据他供述,健身是为了攀爬外墙时更有力。据容县警方查实,从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黄某作案近20起。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容县多个小区群众向警方报警称,家里遭遇入室盗窃,被盗财物包括现金、金银首饰等,共计数十万元。其中,一名群众在某小区的两套商品房均被入室盗窃。

容县警方经过侦查,锁定了容县杨村镇的嫌疑人黄某。2月23日中午11时,民警在容州镇某通信营业厅内将黄某抓获。

在审讯中,黄某供认其在容县、北流等多个住宅区入室盗窃,并将盗窃所得销赃给朱某的犯罪事实。24日上午,民警在容县城区一店铺内,将朱某抓获。

据黄某供述,他平时非常注意锻炼身体,还不惜花重金“投资”,专门到健身房开卡,学习攀岩技巧。“目的就是让自己身材更结实,有更好的体力攀爬上楼。”

“服刑时,他也是坚持每天做仰卧起坐和俯卧撑。”办案民警黄警官介绍,黄某在2008年至2018年期间曾先后因盗窃罪被判刑,最后一次判刑于2018年10月刑满释放。

黄某每次作案前,都会进行踩点。在选定作案目标后,他趁晚饭后人们外出散步这段空档期,携带作案工具在夜幕的掩护下作案。“一般是顺着楼房外墙的附着物往上攀爬,然后再由窗户或阳台、露台进入室内。”黄某交代,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春节前,其作案17起,攀爬楼层最高达到第10层。

警方调查得知,黄某无业,家在农村,却在容县城区租住高档套间,平时穿名牌,抽高档烟,经常出入娱乐场所,而支撑他光鲜外表的背后,则全为盗窃所得。

据初步统计,黄某实施盗窃涉案价值数十万元,大部分被盗物品都销赃给容县城区经营黄金店铺的朱某,销赃所得款十多万元均被黄某挥霍一空。民警在破获案件后,追缴归案800多美元及黄金100余克等赃物一批。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和朱某已被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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