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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民 执法无私 ——记容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委员、刑庭庭长梁东丽

玉林日报 2017-07-06 11:10 大字

20多年来,容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委员、刑庭庭长梁东丽扎根基层从事审判工作,她秉公执法,从不接受当事人或代理人任何理由的请客送礼,是清正廉洁的“女包公”;她关爱少年成长,被誉为“法官妈妈”;她给受到身心伤害的妇女儿童做心理疏导,被称为“妇女儿童保护神”;她工作繁重,坚守岗位无法很好关照父母及女儿,是公而忘私的女强人;她专挑疑难案件办理,废寝忘食、苦干实干,被赞为新时期优秀人民法官的代表。

心细如发 孩子们的“法官妈妈”

2014年3月的一天,梁东丽前往六王镇大公村。该村有一名7岁的小女孩丽丽(化名)被被告人的一颗糖和一块钱哄骗,遭到性侵。案发后,虽然被告人被抓了,但丽丽因为害怕而不敢去学校、不敢出门,令人十分痛心。梁东丽了解情况后,立即赶往该村为丽丽做心理疏导,并给村里的女学生上课,让她们学会保护自己。经过梁东丽的疏导,丽丽表示第二天就回学校上课。

记者了解到,梁东丽每年都会给留守儿童送关爱和温暖,对每一个需要救助的孩子,她都视为己出,用妈妈般的关爱引导他们健康成长。为了孩子们能喝上一口干净的水,她常常送去高温杀毒的热水器、水杯;寒冬时,她组织募捐,又自己掏钱给孩子们送去小手袜、小棉袄;儿童节,她带去小礼物和体育用品;为呵护孩子健康成长,她多次通过法制课,教导孩子们学会保护自己,避免遭受不法侵害。

清廉为民 只为睡个安稳觉

“被告人冯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随着梁东丽手中法槌的响声,冯某及其旁听的亲友均绝望地长叹一声,知道碰上了“女包公”,有钱也没用了。

作为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手中掌握的权力直接关系着当事人权益能否兑现。

2014年2月,家境殷实的冯某与被害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冯某找来几个同伙,指使他们动手打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死亡。案审阶段,先后有10多人来找梁东丽,为冯某说情:“判个四五年就行了。”梁东丽在刑庭工作了20多年,此类情况她常遇见,但她靠着自己的“铁律”,在金钱和人情面前守住道德底线和法律信念,采取“突然袭击”等办法,深入冯某的老家,彻底查清了案情,依法秉公办案。

“执行法官的手中确实有权,但必须要谨慎用好,不为别的,只为自己晚上能睡个安稳好觉。”梁东丽说,只要自己不放纵、不迷失自我,清正、公正、依法处理案件,实事求是解释与沟通,一定会得到理解、支持与尊重。

20多年来,梁东丽没有违反过任何一条廉政纪律,始终保持清白做人和干净办案,也未曾受过任何举报。与梁东丽接触过的人都不禁感慨:“她峭直、忠恕、无私,心细如发,断案如山,活脱脱是个新时代的‘女包公\’!”

为大舍小 一心情系法院

“妈妈,什么是留守儿童?”梁东丽的女儿曾这样问她。

“留守儿童,就是父母不在身边,自己在家里,或者是留在家里和上一辈老人一起生活的儿童。”梁东丽想也没想就解释道。

“那你和爸爸整天不在家,我经常是和外婆在家,班上的同学有父母接送,而你总是叫阿姨接送我,像我这样是不是留守儿童?”女儿又问道。当时,梁东丽背过身,眼泪就下来了,她感到亏欠母亲和女儿太多了。

有一年的儿童节,梁东丽到乡下给以留守儿童为主的学校上法制课,回来时已经很晚了。还未进家门,她就听到女儿在大哭,她赶紧开门进去,女儿哭着说,外婆病了,刚刚去了医院,家中只剩下她一个人,她非常害怕。梁东丽听了,心一下紧张起来,母亲有心脏病,且长期高血压,身体一直不好。

梁东丽的丈夫在乡下派出所工作,平时很少有时间回家,而她的工作非常繁重,只好把女儿放到父母家,让老人帮照看。2008年她父亲因患肺癌去世后,女儿就由她70多岁的母亲照看。晚上,她办公室里的一盏孤灯时常亮着。她晚归时,经常发现母亲站在阳台上等她,令她心生内疚。

责随职走,心随责走。由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梁东丽必须面对工作与家庭的双重压力。她每天都忙得像陀螺一样转个不停,累得年纪尚轻就华发渐生,但她从无怨言,在当事人、律师及法院干警中树立了良好形象,赢得了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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