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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刀”团伙走“捷径”断前程

玉林日报 2013-07-25 02:46 大字

本报讯(记者沈善东通讯员陈敏陈汉涛)7名二十来岁甚至未成年的青少年,靠大刀抢劫敲诈,赚取来得最快的钱。近日,这个涉嫌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多起犯罪的犯罪团伙,被容县公安局成功打掉,团伙成员7人全部落网。

2012年6月,李某峰和梁某波等十几名好吃懒做的男青年,以不想被人欺负为名结成了相对固定的团伙,经常在一起起吃吃喝喝,但苦于囊中羞涩。为了维持团伙的“正常运营”,他们决定实施其认为来钱最快的方法之一抢劫,并准备大量的作案工具——大刀、弹簧刀、铁水管等,准备开始“赚钱”。

今年以来,该团伙多次作案。2月,犯罪嫌疑人梁某波以六王村的陈某叫人打他为名,集结了其所有同伙,带上各自的工具,去到陈某家中,敲诈其家人人民币2000元。3月18日、22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李某峰、梁某波、胡某、唐某四人开摩托车沿容县至岑溪一级公路游逛,分别对一对情侣和一名男子实施了抢劫,共抢得一辆摩托车、三台手机以及现金2000多元。3月2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梁某永、杨某开的摩托车被一名六王镇人蒙某碰撞到,并发生争吵,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梁某永和杨某便立即招来多名同伙,拿着各自的大刀,在六王圩一街道上将蒙某围住,李某峰用大刀将蒙某的右手砍断。

容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侦查,容县公安局锁定了多名犯罪嫌疑人,于4月中旬联合开展行动,成功抓获该团伙成员7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峰、梁某波等人对涉嫌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峰、梁某波、胡某等7人均涉嫌抢劫或故意伤害罪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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