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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伤人主人赔偿3200元

玉林日报 2013-07-25 02:4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博通讯员李容波梁雁)近日,容县一男子在养殖场被狗咬伤,狗主人拒绝支付赔偿费,民警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

7月19日18时许,绣江派出所接到群众陀某电话报警,称其在某养殖场被何某饲养的狗咬伤,双方因医药费问题发生争执,何某态度强硬拒不承担责任,要求民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了解,陀某当天拉自家养的母狗到何某的养殖场配种,自己便站在一旁,在配种过程中,一条拴着长铁链的公狗突然扑向陀某,将他的双脚小腿咬伤,导致鲜血直流。何某认为,自己养的狗已经拴好并且在墙上已经写有安全警示语,因此不愿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月22日下午,民警通知陀某和何某到派出所进行调解。经过民警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何某一次性赔偿陀某3200元费用,纠纷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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