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出台“城乡居保”资格认证
本报讯(记者 陈明兰 通讯员 秦媚)日前,容县正式出台《容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办法(暂行)》,以加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基金管理,防止虚领、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这标志着容县“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容县“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按年度一年认证一次,于每年的5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待遇领取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领取养老金存折,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认证方式灵活多样:如因重病、伤残、高龄等原因不能到村委会(社区)进行现场认证的,可由亲属提出申请进行上门认证;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可以通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生存证明及居住地近期主流报刊为背景的本人生活照片进行认证;出国临时居住的,可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生存证明进行认证。认证结果将作为养老待遇发放的依据,逾期不认证的,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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