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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罪也“自首”

玉林日报 2012-12-14 04: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邓林燕)“警察,我来自首!”12月7日晚,一对神色慌张的年轻男女急匆匆地走进玉林市公安局东岳派出所,向值班民警“投案自首”。不过,当民警问该男子因何事自首,该男子的回答却让民警啼笑皆非。原来,该男子表示收到一条告知其涉嫌犯罪的诈骗短信,他信以为真,就真的来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据了解,该男子姓张,今年21岁,容县石寨镇人,12月3日他的手机莫名其妙接到一条短信:“你涉嫌犯罪,请到派出所自首!”看完短信,张某吓得把手机扔到了垃圾堆里。接下来几天,张某吃不好睡不踏实,他想破脑袋也没想出来自己所犯何事。最后,张某把手里的工作安排好之后,在其女友的陪同下到东岳派出所“自首”。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了张某的个人档案,发现其没有违法行为。对这一结果,张某终于松了一口气,随后跟女友一脸释然回家了。

(报料人:晏先生稿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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