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土地流转造就10万“两栖”农民
本报容县讯日前,笔者到容县罗江镇采访,在一处面积达100多亩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看到,十几位妇女正在采摘苦瓜、豆角、茄子等。“我家出租了1亩稻田给广西平原农牧公司种蔬菜,除每亩水田每年收租谷450公斤外,我还到公司蔬菜基地工作,每月工资1200元,并且有养老保险,真是合算极了。”正在蔬菜地里采摘苦瓜的李杰芬笑容满面地说。这是容县推行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促使农民华丽变身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到今年8月底,全县参与流转集体山坡和耕地经营权的农户11.6万户,面积45.9万亩,其中山地36.8万亩,耕地9.1万亩。10.3万农民成为既进当地企业上班领工资又收土地租金的“两栖”农民。
近年来,容县农村大部分劳动力进城务工,造成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减少,不少山坡荒地得不到有效开发,有的耕地丢荒。而不少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协会和经济能人也需扩大土地规模。为实现集体土地经营权向规模经营集中的转变,该县根据中央允许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的精神,鼓励无能力经营土地一方向有能力经营一方转让土地经营权。租赁方向转让方按年支付租金或稻谷等实物,并且优先招收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家庭成员进租赁其土地的企业务工,享受与其他工人同等待遇。
近年来,该县广西平原农牧有限公司为了扩大养殖规模,通过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向当地900多农户租赁了3000多亩山地大规模发展山地养鸡和肉猪生产。今年又租赁200亩稻田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当地800多名转让土地的农民除按年从平原公司领到土地租金外,还进公司从事养猪、养鸡和蔬菜种植等工作,每月工资最少的1200元,多的超2000元,公司每月每人还补助300元买养老保险。2006年,松山镇文仰村蔡进中将本户6亩多的山地和水田转让给平原农牧有限公司后,不仅每年从租赁者手中领取数千元租金,而且他和妻子进平原公司孵化场工作,两人每月工资3000多元。最近,他俩买了一辆小轿车,成为开着小车到公司养鸡的新型农民。
容县大力推进集体山坡和耕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有效地促进了土地的集中经营,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加快了农民增收步伐。目前,该县共有规模养殖户3219户,办起规模经济果木场1300多个,种下沙田柚、荔枝、龙眼、芒果、番石榴等名优水果30多万亩,肉桂20万亩、八角6万亩,兰花、铁皮石斛、淮山等5万多亩,全县农村人口人均有经济果木林和名贵中药材1.5亩。1至8月全县出栏肉猪41.76万头、仔猪94.4万头、家禽2362.7万羽,同比分别增长10.51%、12.76%和11.36%;全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436元,同比增长27.9%。
(秦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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