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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能拖欠的就是农民工的工资

玉林日报 2012-05-25 05:29 大字

  “当代社会最不能拖欠的就是农民工的工资!因为这体现着一个社会的良心。众多农民工干着城市里最脏最累的工作,一个城市的美好繁荣,是用他们的汗水建造的。保护农民工,就是在切实地维护我们的和谐社会。我们要将滞后的诉讼保护上升到超前的介入维护,一个字,就是要‘快\’”。容县人民法院院长曾祥云在指导法官办理讨薪案件时如是说。

学名医扁鹊,更新审判理念

曾院长曾给容县法院的法官上过一课。讲了名医扁鹊的故事。

一天,魏文王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个都从医,都精于医道,但是到底谁的医术最好呢?”

扁鹊回答说:“长兄最好,中兄次之,只有我是兄弟三个中最差的一个。”

文王惊讶地问:“那为什么你却是你家三兄弟中最出名的一个?”

扁鹊回答说:“我的长兄治病,是治疗在病情未发作之前,由于一般的人都不知道他能够观疾病于未起之先,及时将疾病的本因清除,默默地积累玄德于无形之间。所以他的医术是别人无法知晓的,他的名气也就无法传播开来,只有我们家里的人知道他的这些本领。

而我的中兄的医术和治疗,是最擅长于治疗患者的病情初起之时,及时将疾病清除于未祸之先。一般的人都以为他只能治疗一些轻微的小毛病。所以他的名气只是在本乡小范围内传播。但是,我治疗的疾病病例,大都是治疗于患者病情严重之时。一般的人都看到我在病人经脉上扎针或放血,在皮肤上敷药或者动手术,操作过程能够眼见目睹。所以大家都以为我的医术非常高明,名气也就传遍了全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我们在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特别是群体性讨薪案件时,要学会更新观念,改变以往“不告不理”的工作作风,将矛盾化解在“初起之时”,将纠纷清除于“未祸之先”,第一时间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种理念,深深扎根在容县法院法官的心底,时刻提醒法官们为农民工维权,要快速、稳妥、行之有效。

 法律宣传,倾向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

在农民工维权案件中,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时常处于激动愤怒的情绪中,加之他们普遍欠缺法律知识,维权能力较弱,针对这种情况,容县法院加大维权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该院多次组织法官深入到农村、建筑工地、工厂、餐饮企业等农民工用工较多的地方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为农民工答疑解惑,切实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全方位服务农民工依法“讨薪”

对涉及农民工案件,容县法院积极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迅速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以最快的速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农民工案件适度放宽立案条件,大力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方式,为农民工维权提供快捷服务。针对案件中证据提供不充分、农民工的素质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加强对农民工的诉讼指导,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农民工当事人申请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条件的,一律予以批准,以减少农民工诉讼成本。

2011年底,容县法院立案服务大厅迎来了十几个妇女代表,要告某毛织厂,因为厂里拖欠她们的工资,多则8000元,少则几百块,情绪相当激动,要求法院立即立案。立案庭庭长倪侯军亲自接待了她们。

倪庭长请她们坐下来,奉上茶,平复她们的情绪,引导她们依法维权。原来这十几个妇女在某毛织厂工作期间,老板申某拖欠了她们2月至6月的工资,多次上门索要均吃了“闭门羹”,老板就一句“没有钱,钱被法院查封了”敷衍她们了事。

“钱被法院查封了?”倪庭长立即电联各业务庭询问情况,后来得知申老板因私人借贷被他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应原告申请对申老板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倪庭长当即请承办的法官暂缓执行。

在谈话中得知,该毛织厂在2009年已经注销了营业执照,拖欠工资的行为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倪庭长当即表示法院会尽全力帮助她们,特事特办,当即立案。妇女们告得急,没有诉状,不知道提交什么证据,倪庭长手把手指导她们完成。复印材料时没有钱,倪庭长自掏腰包为她们付款。并为她们办理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手续。另一旁,书记员小杨在倪庭长的指示下,电话联系申老板,动员他来到法院配合解决问题。第二天申老板来到法院后,倪庭长和书记员迅速组织双方坐下来商量,在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申老板终于放下了大老板的架子,表示一切听法院的!一切手续办妥,法院从申老板被冻结的账户上优先划拨了69316元支付十几位农民工工资。这起案件两天内全部以调解、撤诉的方式结案,避免了群体性的事件发生。

 联动调解,法官护航农民工合法维权

近年来,容县法院与司法局等部门就联调问题进行多次商讨,并达成共识,将法院、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部门相对独立和分散的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模式进行整合,建立矛盾纠纷调处防控信息共享数据库,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简单、便捷、高效、规范解决群众诉求,形成“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更高层次、更大合力、更具服务功能、更具效果的调处防控社会矛盾纠纷的“一体化”联调体系。只要发现矛盾纠纷,只要是需要调解,有联动调解必要的,一方都可以请相关部门协助调解。特别是农民工维权的案件,各部门将第一时间通力合作,引导农民工合法维权。

2011年年底,容县某陶瓷企业拖欠330名员工9月至12月份工资共65万元,因将近春节,几百名民工聚集在厂里等待发工资,但厂老板不知去向,手机也无法接通,民工们开展躁动、不安,准备闹事。法院获知案情后,第一时间指派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的覃法官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及县派驻调处中心的检察院和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立即赶往该陶瓷企业,安抚农民工情绪,引导他们合法维权。通过做企业临时负责人的思想工作,请他联系企业的老板,动员他回来解决问题。当日,该企业老板从玉林赶了回来,在法官主持下,与农民工们达成了初步的调解协议,承诺在农历29前发放农民工工资。大年三十,法官回访,农民工们个个露出了笑脸,拉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法官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也给企业提出了整改的建议,希望帮助该陶瓷企业渡过难关。春节过后,覃法官再次回访,了解到该陶瓷企业的工人工资每月发放正常,企业也正在进行整改,一切步入了正常轨道。

 一案一“跟踪”,将农民工维权贯彻到底

对到法院咨询或起诉的农民工维权案件,容县法院都将其归类记录在案,实行一案一跟踪制度,载明时间、日期、事件始末、承办人、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回访记录等情况,对矛盾纠纷进行全程跟踪,为农民工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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