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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容县法院刑庭办公室,记者目睹—— 三位少年犯和法官的“亲情对话”

玉林日报 2012-02-25 04:42 大字

▲梁东丽和孩子们以及他们的家长一起,聊起孩子的情况。

“我8月去学开车,以后可以找份司机的工作,或是家里帮买辆小货车跑运输。”

“以后有机会我还想多学点知识,学点技术,找工作也好找点。”

……

“不愉快的都过去了,你们还很年轻,一切都应该向前看。”

“有时间常回来坐坐,和我们聊聊你们的进步情况。”

一位是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近20年的老法官,3位少年犯是未满18岁的孩子。■■初中男生猥亵同校女生获刑

2月24日,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办公室里,没有严肃的说教,没有法官制服下的威严,刑庭法官梁东丽和孩子们坐在一起,只有最普通不过的拉拉家常,说说心里话。

2011年3月3日晚上,小城、小范、小方在就读的容县某初中教室里,强制猥亵该校一名女学生。案发后,3人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案件审理期间,法官通过学校老师和家长了解到,3个孩子平时在学校表现都不错,其中一个还是班干部。3个孩子均有改过自新的愿望,根据其他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其3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在里面我才知道自由有多重要,而在家里我想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去玩都可以。”回忆在看守所的这段日子,小方说自己很害怕,害怕要在里面呆很长时间。

2011年12月31日,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小城、小范、小方一年六个月至两年的刑期,缓刑二至三年。梁东丽是该案的主审法官。■■孩子们牢记法官的叮嘱

2月24日,3个孩子来法院办理案件的相关手续,梁东丽借着这个时机,和孩子们聊聊他们以后的学习和工作计划。本文开头的谈话,便是记者在旁听到他们的对话内容。

梁东丽叮嘱孩子们,在缓刑期间还有以后的日子里,时刻要记得遵纪守法,遵守缓刑期间的相关纪律。“家长们也要监督好孩子,多跟孩子沟通,帮助孩子改正错误。”梁东丽对孩子们的家长说。

和3个孩子拉完家常,梁东丽又赶去忙手头上的其他案子。办完案件手续后,3个孩子以及他们的家长一起来到梁东丽的办公室道别。“梁阿姨,真是麻烦你们了。”孩子们说得诚恳。“你们能认真改正错误,做个遵纪守法的好人,我们就很满足了。”梁东丽把孩子们送出门。

每年年中和年末,容县人民法院都会召开缓刑犯教育大会,梁东丽期待3个孩子能以崭新的面貌回来相聚。

(文中未成年人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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