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森林派出所成功救助受伤二级保护动物

榆林日报 2021-12-20 07:54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梁星星) 近日,清涧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在绥延高速清涧北闸道口处,及时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12月5日上午10时,该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猫头鹰右翅膀有伤,无法飞行。民警对伤口消毒处理后将其带回森林派出所看护,随后联系县野生动物保护站进一步救治。民警提示,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广大群众要积极加入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行列中,看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时,要主动向森林民警报告,由专业救助人员救助、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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