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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调解促和谐

榆林日报 2010-09-08 13:07 大字

“法庭不大、管辖不小,人员不多、服务不少。”这是市中院工作检查组对清涧县法院民庭工作的客观评价。清涧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有6名法官,管辖129个自然村的民事案件,他们重调解、促和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年前的宅基地纠纷得以解决

默默无闻、无怨无悔,是法官们的办案风格。在每位法官看来,执法办案就是一种责任,司法为民就要出于真心。高某某诉师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今年3月因倒土发生斗殴,致原告受伤住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但庭长韩星火、审判员苗亚东在调查中发现,这起斗殴的根源是10年前双方因宅基地划界产生矛盾,至今尚未解决。于是,他们在审理本案时主动邀请所在镇政府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贺永峰,人民调解员杨福祥一起到该村调查了解、现场勘验,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会同村委会成员一起做原、被告双方的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将双方多年形成的宅基地纠纷一并解决。

一天达成5位死者家属的赔偿协议

去年8月24日10时许,被告白某某在承建玉家河镇前张家河村的大桥时,因施工不慎,致使在建桥梁垮塌,造成5死7伤的严重后果。事发当日,副庭长崔亚龙等及时奔赴案发现场,与县上有关部门组成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展开调查,并依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算出各家的赔偿金额,使县上很快拿出解决方案,在1天的时间里,就与5位死者家属达成各赔偿16万元的协议,并做剩余7名伤残者及家属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为修通道路排除障碍

今年年初,清涧县决定打通东沟大桥与沁园大桥之间的通道,以方便市民出行,提升城市品位。但第一道难关就是要拆除坐落在公路东头的折某某的门面房。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出面协调,但都无济于事。折某某起诉后,民庭审判员苗亚东立即奔赴拆迁现场进行勘验,并与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了解案情,核算经营成本。但因承租人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多次上访闹事,使问题陷入僵局。为尽快解决双方的纠纷,扫清城区拆迁改造中的障碍,法官们在副院长贺志新的带领下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说服教育工作,同时主动向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案件进展情况,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经过1个月的努力,终于使本案得到调解处理,东沟大桥与沁园大桥之间的通道正常施工。

本报通讯员康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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