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监护失职 孩子走上歧路 福绵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例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父母“依法带娃”
?法官对小海父母进行教育指导。
本报讯(记者 黄锦群 通讯员 莫洲萍)近日,福绵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针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案件进行宣判,并依法向未成年被告人小海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自《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该院发出的第2号家庭教育指导令,也是该院首例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1年3月至7月,被告人小海伙同他人多次在玉林市玉州区和福绵区实施盗窃电动车及电动车电瓶,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小海初中毕业后到某机电工程学校就读一个月后便辍学了。小海的父母平时摆摊卖猪肉,早出晚归,对尚未成年的小海疏于管教,最终小海走上犯罪的道路。
庭审中,法官当庭对小海进行了法庭教育,并指出其父母在监管孩子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宣判时,法官向小海的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出他们作为监护人,在主观上忽视孩子的生活、心理状况变化,未能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一定程度导致其误入歧途,进而走上犯罪道路,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属于《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的“怠于行使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应依法予以纠正,同时责令家长应多关注儿子小海的生活、心理状况,多与儿子进行思想交流,发现有不良行为要及时管教,引导小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摒弃不劳而获的思想,谨慎交友,引导孩子遵纪守法,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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