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子客票报销凭证领取期限延长至180天

玉林日报 2021-12-17 07:1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立萍)记者从玉林车务段获悉,目前,铁路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和退票费报销凭证领取期限由原来的30天调整为180天(含当日),即旅客在乘车之日起半年内都可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领取报销凭证。

据悉,除了报销凭证,旅客在12306.cn网站(含12306App和小程序)办理退票后,如果需要退票费报销凭证的,也可在办理之日起180日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退票窗口索取。需要注意的是,如因行程变更需要退票、改签的旅客,在乘车前尚未打印报销凭证的,线上、线下各渠道均可办理电子客票退票改签等变更手续;在乘车前已打印报销凭证的,需到车站窗口办理退票改签等变更手续。

玉林车务段提醒广大旅客,电子客票报销凭证作为国家税务部门认证的有价票据,只能办理一次,旅客需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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