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父爱母爱不因离婚而缺失 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探望权纠纷
本报讯(记者 潘静新 通讯员 罗继有)张某(女)与苏某(男)原系夫妻,双方于2020年9月2日判决离婚,婚生大女儿由父亲苏某抚养,小女儿由母亲张某抚养。张某很想念小女儿,向苏某提出探望要求时,苏某却不予配合。张某遂诉至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请求判决探望权。
主办法官罗莉接到该案后,决定组织双方调解。双方来到法庭后,最初被告苏某十分不配合,不愿意进行调解。罗莉法官将原被告双方带到家事案件审判中心的心灵驿站,在温馨的心灵驿站,原被告双方激动的情绪缓和下来,轮流向法官阐述己方主张。罗莉法官将孩子带到关爱亭,孩子在关爱亭看书玩玩具,原告张某也终于在关爱亭里把自己日夜想念的小女儿抱到了怀里。
罗莉法官结合原被告双方的工作、生活情况以及孩子的学业、生活情况等方面进行调解,说明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需要陪伴、关爱等精神需求,父爱母爱不应因离婚而缺失,希望双方不要因自己的矛盾而导致孩子的健康成长受到不利影响。
最终,经罗莉法官调解,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原告与被告自愿达成协议,约定了周末、暑假、寒假的探望方式。最后双方牵着孩子的手,欣慰地离开了法庭。
至此,该起探望权纠纷案成功调解。罗莉法官综合法理人情,苦口婆心调解,并充分发挥了家事案件审判中心的功能室作用,缓解当事人紧张情绪,用心用情用法及时有效化解家庭纠纷,将家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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