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两车撞上了 事发金港路和云良路交叉路口 交警提醒勿忘“让右原则”

玉林晚报 2021-09-15 07:35 大字

民警在勘查现场

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14日上午,在玉林城区金港路和云良路的十字路口,一辆电动车和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上两名男子受伤。据初步了解,事故是因小轿车经过路口时疏于观察,未遵循“让右原则”所致。

10时37分,记者接报来到事发现场,交警直属四大队的事故处理民警已在现场进行勘查。在出城方向的车道上,停着一辆粤X车牌的吉利小轿车,车身部分受损。在小轿车前方10多米处的斑马线上,有一辆电动车翻倒在地。

小轿车的驾驶员是一名青年男子,据他称,事发时他驾车沿金港路往二环南路行驶,到达事发地点时,“右侧车道上有一辆车挡住了我的视线”,使得自己没能看到右侧在云良路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车,“等发现他们时,两车已撞上了。”事发后,他立刻拨打110、120,电动车上的两名中年男子受伤,随后被120急救车接走。

一名工地工人打扮的男子说,受伤的两男子是他的工友,其中一个是负责买菜的,因当天没活干,这两名工友就到附近的菜市买菜,没想到在回来途中出事了。

记者发现,事发地点是一个没有信号灯、交警指挥的十字路口。交警提醒,机动车通过这样的十字路口时,一定要遵守“让右原则”,特别是在视线受阻的情况下,更应减速甚至停车观察、礼让。

(线索提供人:一市民稿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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