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出炉 服务原则:学校为主、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惠普、确保质量 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不超过2个课时
本报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甘贞贞)推进“双减”工作,提供课后服务是重要举措,是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如何开展课后服务?近日,中共玉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玉林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开展课后服务,每天一般不超过2个课时,要“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基本实现市城区、县城及乡镇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要学生全覆盖。
安排在放学后,不超2个课时
《方案》指出,课后服务坚持学校为主、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惠普、确保质量原则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午休午餐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畴。小学可充分利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各类活动场地,为学生午托开展午休、午餐服务。
《方案》明确,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一般不超过2个课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学生需求确定培训课程,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
以学校为主,校外机构补充
《方案》规定,校内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校外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学科类课后服务必须由学校承担,不得引进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遗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临时聘请人员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合理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因学校条件限制,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审批同意,且不能开展学科类课后服务。
初中晚自习不纳入收费范围
对于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方案》明确,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为乡镇及以上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对象为非寄宿生。村小学、教学点不纳入收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学校开展。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不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不能收取学生费用,可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保障费用。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范围,按照自治区出台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小学午休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午餐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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