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点亮未成年人“回归”路

玉林日报 2021-09-01 07:00 大字

检察官对小杨进行心理疏导。

本报玉州讯 玉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以办理刑事案件为依托,准确运用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最大程度地挽救、教育涉罪未成年人。

8月25日上午,一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小杨来到该院第五检察部办公室,向办案人员汇报了他最近的情况。小杨表示,非常感谢检察院给予他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他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将痛改前非,目前他跟着堂哥在修车店工作,正学习修车技术,以报答家人对他的养育之恩,并与社会上的不良朋友断绝了来往,重新开始工作和生活。通过交流,检察官对小杨的思想变化和生活近况感到欣慰,并为小杨的人生规划提供建议,对其存在的思想负担给予疏导,鼓励他吸取教训,树立信心,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原来,玉州区检察院前不久受理了未成年人小杨涉嫌盗窃一案,经审查发现,小杨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涉世未深,交友不慎,在他人蛊惑下,协助其他犯罪嫌疑人盗窃电动车,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犯罪动机比较幼稚,系初犯、从犯。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悔罪认罪态度良好,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理。同时了解到小杨家庭困难,且从小失去双亲,由奶奶带大,一直在大伯家生活,因家庭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浅薄,在他人蛊惑下参与犯罪。在检察机关的主导下,经多方努力,涉罪的小杨及其家人当面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为了挽救小杨,该院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六个月,给予小杨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林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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