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遗产继承 老太与女儿对簿公堂 市中院法官倾情调解,帮助母女俩再续亲情

玉林晚报 2021-01-12 06:4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少华)近日,在玉林市中院的家事调解中心,一对母女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剑拔弩张。老太不服一审判决,要求对已经进行公证的房屋归属重新分配;而女儿对母亲提出的分配方案也不肯让步。经过中院法官的暖心调解后,横在当事人母女心中多年的坚冰悄然融化,两人的亲情得到了修复……

亲人接连去世

老太与养女为遗产对簿公堂

1970年,黄老伯、陈老太夫妻俩收养了一名女孩当女儿,取名黄佳佳,两年后收养了一名男孩当儿子,取名黄新。1995年10月黄新生育了儿子小城,为陈老太一家人带来了不少欢乐,家庭幸福和谐。其间,儿子黄新因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道路,开始打破这个家庭原有的宁静。

2006年12月,因家庭矛盾,经法院调解,黄新解除了与黄老伯、陈老太的收养关系,几年后其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2013年11月,年事已高的黄老伯也撒手人寰,留下房屋一幢,系与陈老太的夫妻共同财产。当地公证处出具的两份公证书载明,2014年2月14日,陈老太、孙子小城和女儿黄佳佳对该房屋的继承与赠与事宜到公证部门办理了公证,将黄老伯遗产,即案涉房屋的份额一半,由黄佳佳继承,陈老太表示放弃继承;案涉房屋另一半由则陈老太赠与孙子小城。

然而,儿子和丈夫的接连去世,不仅没有让陈老太与女儿两人更加关爱珍视彼此,反而日益疏远、更生嫌隙。2020年,两人为了黄老伯的遗产应如何继承起了冲突,陈老太以公证书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为由,一纸诉状将女儿黄佳佳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自己继承丈夫遗产的50%份额,孙子小城与女儿黄佳佳各继承25%。

一审法院根据现有证据对该起家事案审理认为,两份公证书的作出,是陈老太与养女黄佳佳协商一致,自愿达成的协议,应依法履行,驳回了陈老太的诉讼请求。

陈老太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市中院的主办法官吕海欢审阅案卷后认为,解决遗产继承问题不能只治标,而不治本,关键还在于如何修复这段濒临破碎的母女关系。经法院合议庭多次研究讨论,认为这对母女的关系仍有修复的可能,于是在2020年12月30日,再一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从中为他们分享家庭关系经营与维护之道。

法官倾情调解

母女亲情获修复

调解当日,吕海欢法官像朋友一样坐在了双方当事人中间,关心起了陈老太的身体、黄佳佳的工作等,待双方话匣子慢慢打开,敌对情绪消减后,吕法官开始切入正题, “阿婆古稀之年了身体还那么好,女儿也有稳定工作,本来应该是一个人人羡慕的家庭,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你们的关系闹得这么僵,你们有想过吗?”

沉默半晌,陈老太长叹一口气:“作为母亲,谁愿意跟自己的儿女对簿公堂呢?”

一直低着头的女儿听罢,也开口吐露心声,讲述了自己心中的委屈:“我也不是想争什么,但你总是认为弟弟生前走上犯罪道路、意外身亡是我的责任,怪我没有带好弟弟。这几年我回娘家探望,你总是恶言相向并把我赶出来……”

听完双方真诚的对谈,吕法官找到了双方的症结所在,并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吕法官说,幸福的家庭关系是需要每个家庭成员用心经营的,谁都会有不对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体谅和包容。古话说得好,家和万事兴。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如果人人相互指责抱怨、离心离德,最终一定会陷入支离破碎。

吕法官引导双方惦记亲情,做彼此最亲近的人,并就此打开心结,以后母亲不要再苛责女儿,女儿也多理解多陪伴母亲。在房屋的问题上,主办法官建议,钱财是身外之物,先维持房屋的原状,让陈老太继续管理,等老太百年后由黄佳佳与孙子小城共同继承。经过劝导,双方对法官的建议都表示一致同意。

调解结束之际,陈老太拉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感谢法官不遗余力挽救她们的家庭,女儿也主动挽起母亲的手臂向法官道别。(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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