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护士杀医案”一审宣判 女护士被判死刑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吕海锋)10月30日,玉林“护士杀医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凤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三万元。
3月20日,玉林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凤萍将同在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的男医生罗某杀害。3月23日,本报对此进行独家报道。此案由于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引起各方关注。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凤萍因感情、债务纠纷与被害人罗某发生争执,后趁罗某酒后熟睡之机剥夺其生命,随后又秘密窃取被害人罗某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10月30日上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凤萍故意杀人、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李凤萍退赔被害人罗某经济损失九万八千余元给其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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