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危险驾驶电车 民警见状立即拦停
▲民警及时制止了哥俩的“危险之旅”。
本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林增崇)近日,玉林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在玉林城区新民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迷你小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而驾驶人竟然是一位一脸稚嫩的12岁小学生,其8岁的弟弟蹲坐在电动车踏板间,十分危险。见状后,民警立即将其拦下。
经了解,两名学生均是放暑假后由四川来玉林陪家人。当天,12岁的哥哥驾驶迷你小电动车搭乘弟弟,由于人生地不熟,哥哥就骑着电动车在路上穿梭,多次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并没意识到危险,所幸当时非交通高峰期,加上天气十分炎热,路上车辆较少,才没有酿成意外。民警对两名孩子进行了教育,同时打电话通知其家长来把孩子带回。
执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广大家长应对孩子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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