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嘴谎言的赌徒 竟是潜逃了15年的抢匪

玉林晚报 2020-07-24 07:15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黎勇) “以为只要自己不说,警察就不会发现我的真实身份。”7月21日,市公安局环东派出所民警在对4名涉赌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一名中年男子屡屡说谎且神情慌张,经过大数据及高科技手段核查,民警确定该男子是潜逃了15年的抢劫嫌疑人李某柳。

15年前,获悉某公司即将发年终工资,李某柳伙同3名同伙在路上蹲守,并用摩托车撞倒公司发工资之人,然后持械抢走其携带的13.8万元现金,案发后抢劫嫌疑人李某柳一直潜逃。

屡屡说谎的赌徒

竟是潜逃了15年的抢匪

21日18时许,市公安局环东派出所民警在玉州区某小区抓获4名以打麻将方式赌博的违法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后,民警黄宗轰对4人进行身份核实。

核查到一名中年男子时,此人既没有携带身份证,也不记得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男子自称叫李康,1964年出生,福绵区人。民警多次查询,均未发现有信息符合的叫“李康”的人。民警进一步询问其家庭成员情况。“李康”称,父亲叫李起某,母亲叫梁某美,均已离世,妻子范某,已与其离婚,儿子已故。问话过程中,男子神色慌张,嘴唇哆嗦,大汗直流。民警再次核查,也未发现符合该男子家属信息的人。

民警随后扩大查询范围,运用多种高科技手段,经信息研判,福绵区福绵镇的李某柳(男,55岁,曾因盗窃入狱两次)进入了民警的视线。进一步查询发现,2005年2月7日,李某柳伙同李某、黎某、钟某,持械在玉州区云良路抢劫刘某现金13.8万元、TCL手机一台。

在大量证据面前,“李康”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潜逃了15年之久的李某柳,他对自己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李某柳供认,他以为当年抢劫案的风头已过,于是潜回玉林,苟且生活。

路上蹲守

抢走13.8万现金

2005年2月7日,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早上7时许,玉林某公司的刘某带着前一天从银行领出的现金13万多元,骑着摩托车匆匆赶往公司,准备把工资发放到职工手中,当他途经云良路某路段时,被几名男青年骑一辆摩托车故意撞倒在地并持械威胁,放在摩托车尾箱内的现金13.8万元及其手机一台当场被抢走。

案发后,玉州刑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深入布控,在垌口开发区的某出租屋内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黎某、钟某。经审,两人供认了伙同李某(男,35岁,玉州区人)、李某柳等人抢劫作案的事实。随后,民警在玉林城区大北路抓获了李某。

经审,李某供认,案发前其从父亲李某某口中套知公司将于 2005年2月7日发放工资,由刘某发放。于是他把情况提供给黎某、钟某等人,并组织他们在刘某上班的必经路段进行守候。抢劫得手后,他们分给李某某15000元,但李某某一直不敢用,收在家里。8月4日,李某某在公司被警方抓获,15000元赃款被追缴。而嫌疑人李某柳则潜逃在外。

15年来,玉州警方从未放弃对李某柳的追捕,多次到南宁、深圳等地对他进行抓捕。但李某柳的反侦查意识极强,一直东躲西藏,从未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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