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房引纠纷 购房业主成被告 玉州区法院快速调结6起涉民营企业案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本报讯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俊均) 买卖房屋起纠纷,房地产公司将6名业主诉至法院。近日,玉州区法院调结了该6起诉讼标的额共高达400多万元的涉民营企业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从立案到结案平均审理期限仅历时12.4天。
按揭买房引纠纷
在玉林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房地产公司)诉陈某、梁某、覃某等6名业主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中,陈某等人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时选择了银行贷款支付方式,之后由于各种原因致银行按揭贷款未通过。
房地产公司要求陈某等人变更支付方式,按时交纳购房费用,遭到拒绝,遂于2020年5月14日将陈某等人诉至玉州区法院,请求判令解除与陈某等人分别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判令其支付相应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玉州区法院立案受理后,由于本案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主办法官阅卷后认为,双方曾经多次协商,房地产公司主要诉求在于解除合同,陈某等业主则担忧其承担违约金过高。因此,只要照顾到双方意见就具备调解结案的可能。
法官与调解员来家平共同组织该批案件调解工作。调解中,法官、调解员了解到,房地产公司不久前亏损了60余万元,急需解除合同以便让房子在市场上再次出售,缓解企业经营困难;陈某等人则提出违约金以及律师费、诉讼费等过高,支付营销费等费用更是让其难以接受。
法官、调解员多次分别做双方的工作,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房地产公司协助陈某等人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涉案房屋备案登记手续;陈某等人支付相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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