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交运部门深入开展路政宣传 这些公路违法行为将被重罚
市交运部门工作人员向出租车司机宣传路政知识。
本报讯(记者 邹江 通讯员 李景和)5月26日,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兵分多路,到玉林城区各大广场及企业进行路政宣传。据悉,自从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以来,该支队投入执法人员达560人次、车辆88辆次,印发路政宣传资料4000多份。
记者了解到,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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