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闯门岗 擅自营业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两当事人被警方行拘
本报讯(记者李楷诚通讯员黎勇)只有一张出入证,却硬要和女友一起外出,遭小区保安劝阻后,强行离开小区;不按规定私自开门营业,被社区干部发现劝阻时,当场表示不再开门营业,可第二天依旧开门营业。2月17日,玉州警方查处两起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行政拘留两名违法人员。
无证强闯门岗
2月15日上午,玉州区江岸开发区某小区保安到北辰派出所报称:2月13日上午,该小区的一名男子在无出入证的情况下,强闯门岗外出。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走访并查看视频监控,确定居住在该小区7栋的周某有重大嫌疑。17日下午,民警将其传唤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玉林市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决定、命令,其中规定: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只能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必要生活物资。据此规定,小区加强了人员出入管理,凭证出入。13日上午,周某和女友想要外出购物,因只有一张出入证,保安要求他们只能出去一人。周某将出入证交给女友后,自己不顾保安劝阻,强行闯出小区。之后,周某打电话给女友,叫她偷偷爬墙出小区。15日晚,周某又偷偷潜回小区。
小卖部擅自营业
2月17日上午,茂林镇政府工作人员和茂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查时发现,该镇鹿塘社区的一个小卖部开门营业,里面有三名小孩正在买东西。民警责令小卖部停止营业,并将店主罗某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罗某的小卖部不时开门营业,社区干部曾多次劝阻。2月16日,社区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再次找到罗某,重申玉林市关于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的规定,罗某也表示要严格遵守。然而,17日,罗某又开门营业。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及玉林市、玉东新区相关决定、命令的规定,公安机关分别对周某、罗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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