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强力打击欺诈骗保 追回和拒付违规医保基金两百多万元
本报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宁宏)2019年以来,玉林市县两级医疗保障局精心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配合开展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现场交叉检查,综合运用网络监控、突击检查、协议稽核、专家审查、明查暗访、走访患者、第三方机构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式现场监督检查,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截至10月31日,全市处理定点医药机构22家,追回和拒付违规医保基金201.57万元,暂停医保协议4家;相关医保服务医师扣分处理6人;约谈定点医药机构14家,通报定点医药机构14家,通报至卫健委处理3家,通报至市场监管局处理4家,处理假冒他人身份骗保两人。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下这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住院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行为呢?玉林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一是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二是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三是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四是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五是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参保人员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或者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或者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行为,也属于欺诈骗保行为。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群众,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一旦被查实,欺诈骗保的机构或个人将被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触及刑法的,以诈骗罪论处。同时,医保部门将视情节,将骗保单位、个人纳入“黑名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若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市民可拨打0775-2810711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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