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驾驶证后约朋友吃喝庆祝,结果 刚到手的驾照,当天因酒驾被“收回”
测试结果显示张某属酒后驾驶
本报讯 (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陈金茂) 拿到机动车驾驶证的第一天,家住玉林城区的张某和朋友到饭店吃喝庆祝,且酒后自己开车回家,没想到半路遇上夜查的交警。17日晚,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张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吊销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
17日晚,直属一大队民警在市区宁屋角路口开展整治行动。一辆小轿车从市区人民中路往内环西路宁屋角方向开过来,没有开启夜视灯光。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驾驶员把车窗放下递过驾驶证时,民警顿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经酒精检测仪测试,张某的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酒后驾驶状态。
张某称,当天是他申领到机动车驾驶证的第一天,当晚邀请几位好友在饭店吃喝庆祝。席后张某乘着酒意,执意要自己开车回去。
执勤民警依法对张某作出驾驶证记12分,吊销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张某需要通过回炉参加考试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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