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今年1月5日发生在教育东路致1人死亡3车损坏的车祸吗? 近日肇事者因醉驾被判1年2个月 一次醉驾 毁了两个幸福家庭
“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7月17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交通肇事案。宣判结束,当法警准备将李某某押解回看守所时,李某某突然情绪失控,嚎啕大哭,喊道,“怎么办?我的孩子怎么办?我不该喝酒开车……”“审判长,我错了……”
可是,此时后悔已经晚了。
醉驾出车祸
致同车乘客死亡
今年1月5日晚8时33分许,被告人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桂K牌小型轿车搭载李某由玉林市区教育东路往北流方向行驶,至中鼎中心智慧森林城售楼部路段时,失控撞上道路中间隔离护栏后冲到对向车道,被撞烂的护栏碎片飞溅,刮擦到由北流往玉林市区方向正常行驶的阮某驾驶的桂K牌小型轿车、赖某驾驶的鄂A牌小型普通客车。
事故造成李某某车上后排乘客李某当场死亡、护栏损毁、3车损坏。
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醉酒驾驶(其血液中检测出酒精含量为183.68mg/100ml),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李某某有醉酒驾驶、投案自首、赔偿死者家属部分经济损失等情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醉驾后果严重
法官提醒勿抱侥幸心理
死者李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其与他人合股开有一间小公司,经济收入稳定,家中有一个贤惠的妻子,两个聪明的孩子,其父母身体康健。可是因为李某某醉驾,这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其家人不但要面对失去亲人的痛苦,还要面对令人担忧的未来生活。
被告人李某某也有妻儿、有年迈的父母。其锒铛入狱,其与家人将面临死者家属巨额的经济索赔。
而当时路经事发路段的阮女士无辜受累,致车辆修复费用花了8千元。当时她驾驶小型轿车正常行驶经过,车速平稳,突然一声巨响。她在向交警描述事故经过时称,“还好我车速慢,及时刹车,且事故车没撞过来,只刮擦车身……”
为此,办案法官提醒:“拒绝酒驾,从我做起”,不要以交警查不查车来决定是否酒后驾车。请勿抱侥幸心理,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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