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照料病人,7749元护工费却没拿到》(本报7月8日4版)续 当事双方达成协议 问题有望月底解决
卢阿姨展示护工证
本报《日夜照料病人,7749元护工费却没拿到》报道发表之后受到多方关注,目前事情有了新进展。经过当事双方协商,病人家属张先生表示愿意在协商约定的期限内结清费用,目前已支付1500元给护工卢阿姨,双方的问题有望在月底彻底解决。在跟踪事件发展的过程中,记者继续针对护工证以及双方收付款等相关细节作了进一步的了解。
护工称自己不识字,并未发过“威胁”短信
“我不识字的,怎么可能给他发去‘威胁’的短信?”卢阿姨称,她没有文化,不会打字,没有给张先生发过“威胁”短信。卢阿姨回忆,6月20日,已经到了支付护工费的时间,于是她在当天下午2时左右打电话给张先生,张先生回复当天晚上11时30分支付费用,但她一直没有收到款项。6月22日、23日是周末,为了不打扰张先生做生意,她也没有打电话,直到24日中午,她才尝试联系张先生,但张先生并未接听电话。
对于张先生提及1000元慰问金的问题,卢阿姨为了消除误会也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和澄清。据卢阿姨说,6月13日,病人金大姐的哥哥来探病,交给金大姐1000元钱。考虑到儿子张先生还没有支付护工费,平常开销也是卢阿姨先垫付,金大姐表示想将这笔慰问金交给卢阿姨,在双方结算时再从护工费中扣减。“我随后打电话给张先生告知此事。”卢阿姨介绍,当时张先生表示:“阿姨,你接下这笔钱也好,这个月还没有给你伙食费。”由此卢阿姨认为,自己不存在私自收取家属钱财的情况。
“至于那2000元费用。” 卢阿姨回忆,当时医院的护士长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告知称张先生愿意支付2000元的护工费,希望卢阿姨今后不再对张先生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我经过考虑后,没有答应收这笔钱。”卢阿姨说。
“我有护工证,做了十几年医院护工”
卢阿姨介绍,自己有护工证,在2002年通过培训后由玉林市妇联社区家政服务中心颁发,获得护工资格后她做了一年的月嫂,2003年开始从事医院护工工作,直至现在。记者看到,卢阿姨的护工证确实盖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我和病人金大姐相处了几个月,她最清楚我的为人。”卢阿姨说,4月10日起金大姐就由她来护理,住院40天后,金大姐可以出院了,还邀请她上门继续做护理,而张先生也同时表示,希望她可以继续护理他的母亲。
卢阿姨拿出一张有金大姐签字且按有手指印的纸条,上面的文字内容为“我愿意从我的退休金里扣钱并将7740元交给卢××”。卢阿姨解释,这是金大姐得知儿子尚未给付护工费后,自行写下的文字,以让卢阿姨安心。
双方达成协议,不希望因此造成误会
本报报道此事后,引起不少市民关注。目前在好心人和派出所的帮助下,经过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了协议:由卢阿姨列出欠款明细,目前张先生先支付1500元,7月15日支付3000元,剩下的欠款在7月底全部结清。据了解,双方已达成谅解,病人已转到其他医院进行疗养。
卢阿姨表示,自己在医院当护工16年,得到了很多病人的肯定,但因为这件事,如今工作生活受到一定的影响,希望市民不要再对当事双方产生误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记者 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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