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报告报送6月30日截止 不按时报送后果严重

玉林日报 2019-05-24 07: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立萍)记者5月22日从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即将进入收尾阶段,但仍有不少市场主体未按规定报送2018年度报告。目前,距离年报结束仅剩一个多月,还未年报的市场主体要及时年报,以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所有2018年12月31日前设立且未注销、未吊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8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经营者要按规定进行年报公示,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超过2019年6月30日未公示年报或虚假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其记录将伴随“终生”。各经营者一定要注意按时年报,即使不经营、店不开了也要第一时间办理注销手续,不然对个人信用的影响很严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后仍未改正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同时,以上违法信息均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中均受严格限制,且在经营交易中可能被其他生意伙伴作为企业信用背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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