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专家:“禁燃”有利于构建新时代文明社会

玉林日报 2019-03-25 07:01 大字

今年的清明节即将到来,这是玉林市于去年颁发“禁燃令”后的首个清明节,现代社会文明需求下而颁发的“禁燃令”是否有违清明祭拜先人的节日传统,是否淡化了慎终追远的人文追求,是否与传承传统民俗相冲突?对此,记者采访了民俗学博士、玉林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副教授、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梁家胜。

梁家胜认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利于构建新时代下的社会文明,清明节不燃放烟花爆竹,正是“清明节”溯本追源之举,更有利于从源头上传承“清明”传统,“禁燃令”是现代社会走向更加文明的必然产物,有利于传统民俗和现代文明交融发展。

梁家胜介绍,清明节是一个交融了古代的寒食节与上巳节,逐渐形成以祭祖扫墓为中心,将寒食节的禁火冷食风俗与上巳节的郊游习俗等活动相融合的传统民间节日,清明节除了讲究禁火、上坟、扫墓,还有踏青、荡秋千、放风筝、插柳等民俗活动。随着“清明”风俗的历史发展,渐渐在民间传统形成以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来表示人们对祖先的追思与缅怀。

梁家胜指出,燃放烟花爆竹违背了中华民族先祖们在清明节止烟禁火、顺应规律、亲和自然的民俗传统、人文情怀与价值追求,扫墓祭祖应讲究庄严、肃穆与敬畏,不宜也不该喧闹,燃放烟花爆竹大大弱化了传统礼俗的神圣性与仪式感。

梁家胜从民俗学者的角度指出,清明节作为传统的重大春祭节日,扫墓祭祀、缅怀祖先是中华民族数千年以来的优良传统,禁燃烟花爆竹有利于我们在顺承文化遗产时采取正确的“打开方式”;清明节融汇自然节气与人文风俗为一体,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协同,禁燃烟花爆竹能够充分体现中华民族追求“天地人”和谐一体、顺应天时地利、遵循自然规律的生态文明思想。清明节最重要的节日意义和文化价值就在于礼敬祖先、慎终追远、亲近自然,移风易俗、禁燃烟花爆竹将对生态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等的建设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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