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了贵州籍务工者的心
本报讯(通讯员 陈惠超 记者 杨振华)“感谢检察官阿姨,是你们积极争取救助金让我能治病,没有你们我就上不了学了。”日前,获得福绵区人民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的未成年人王某衡真诚地感谢道,并向检察官深深地鞠上一躬。救助申请人陈某熊也连声道谢。
日前,福绵区检察院检察官给陈某熊及其儿子王某衡送去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的一幕,让不远千里来福绵区务工的外乡人,在孤立无援、举目无亲的情况下,感到暖暖的。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今年年初,因家庭纠纷引发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导致陈某熊的未成年儿子王某文死亡、王某衡受重伤的严重后果,而行凶者竟然是两个未成年被害人的准姐夫。该院公诉科的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陈某熊的情况后向控申科提供了案件线索,希望能够通过司法救助途径帮助陈某熊一家。
控申科的检察官审阅案件后,了解到陈某熊是贵州省人,一家七口人,五个子女,均是文盲或者半文盲,其丈夫多年下落不明,自己带着3个儿子到福绵区生活,在当地的林业企业做除草及伐木等工作,赚取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案发前,两个未成年的儿子读小学一年级。
控申科的检察官到看守所询问了犯罪嫌疑人魏某勇的家庭状况,得知他没有任何财产可以赔偿给被害人。受重伤的王某衡在医院救治,已经花光了借来的6.5万多元,后续治疗仍需大量费用。陈某熊因要照顾已出院尚未恢复的王某衡,自己无法工作,她感到自己处于崩溃的边缘。
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的情况后,通过侦查机关的民警联系上陈某熊,当面告知陈某熊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为其代写司法救助申请书。随后,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以最快的速度把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陈某熊和王某衡手,解决了其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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