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检察院对郑见龙受贿案提起公诉

南国早报 2018-06-14 16:22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6月13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广西金融工作办公室原副主任郑见龙(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玉林市检察院向玉林市中院提起公诉。

54岁的郑见龙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及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其中,在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时间最长,达6年。

玉林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郑见龙先后利用其担任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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